廣東省政府新聞辦2015年12月28日在廣州召開《關于進一步加強農資監管工作的意見》(粵府函【2015】327號)(以下簡稱《意見》)新聞發布會,對外公布《意見》的背景意義以及主要內容和亮點。
據廣東省農業廳黨組成員、總畜牧獸醫師蔡樹淦介紹,該《意見》是省級政府層面出臺的首個全面、系統、全鏈條的關于農資監管的規范性文件,對農資監管的一些重點環節和重要問題都有了明確的規范,在管理制度方面有許多創新。《意見》的出臺標志著廣東農資監管工作進入一個新階段。
據悉,該《意見》首次明確提出農資“誰生產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追責和賠償制度。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農資生產、經營和使用者不遵守規定引發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時,要承擔相應的農資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意見》還提出實行高毒限用農藥定點經營、同時實行“域外僅適”農藥禁售制度。《意見》首次明確規定,不得銷售本省無適用作物的農藥。比如在廣東不得銷售僅適用于棉花、蘋果等作物的農藥。
此外,《意見》還首次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銷售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建立農資監管信息平臺和電子臺賬記錄制度并聯網。
蔡樹淦表示:“廣東是農業生產大省和消費大省,農業農村經濟的主要指標和多項重要農產品產量排在全國前列。同時廣東也是農資生產和消費大省,種子、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是農業生產的重要投入品,農資產品的生產、經營、使用,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及人體健康密切相關。農資產品的安全,是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基礎。”
來自廣東省農業廳的數據顯示:廣東共有農資生產企業1800多家,農資經營門店52000多家,農資年使用量約4000萬噸。
2015年以來,廣東全省各級農業部門共出動行政執法人員20.65萬人次、檢查生產單位6.26萬家次、抽檢農資2700批次、立案查處違法案件1035宗(其中結案823宗、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17宗)。規范了農資市場秩序,保障了農業生產正常進行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省未發生重大農資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據農業部例行監測結果,2015年廣東種植業產品總體合格率達到96.5%,畜禽產品總體合格率達到99.3%。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提高,多年沒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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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加強農資監管 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文章來源:東莞蔬菜配送/首宏膳食 添加時間: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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