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5日訊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得悉,根據監測評價結果,為進一步保證公眾用藥平安,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公告,決議對治傷風顆粒非處方藥說明書【規格】、【忌諱】和【注意事項】項停止修訂。
公告稱,一切治傷風顆粒非處方藥消費企業均應根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照治傷風顆粒非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請求(見附件),提出修訂說明書的補充申請,于2018年1月31日前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
公告請求,修訂內容觸及藥品標簽的,應當一并停止修訂;說明書及標簽其他內容應當與原批準內容分歧。在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消費的藥品,不得繼續運用原藥品說明書。
公告還請求,治傷風顆粒非處方藥消費企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治傷風顆粒運用和平安性問題的宣傳和培訓,指導醫師和患者合理用藥。臨床醫師應當認真閱讀治傷風顆粒說明書的修訂內容,在選擇用藥時,應當根據新修訂說明書停止充沛的效益/風險剖析。治傷風顆粒為非處方藥,患者用藥前應當認真閱讀治傷風顆粒說明書。
附:治傷風顆粒非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請求
一、【規格】項修訂為:
每袋裝2克(相當于飲片1.236克,含對乙酰氨基酚240毫克,無水咖啡因50毫克,鹽酸那可汀10毫克,馬來酸氯苯那敏2毫克)。
二、【忌諱】項修訂內容如下:
第1條修訂為:“對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鹽酸那可汀過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項】項修訂內容如下:
第3條修訂為:“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無水咖啡因、鹽酸那可汀、馬來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避免服用咖啡因藥品、飲料;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呼吸疾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慢性肺疾病、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新生兒、早產兒不宜運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責任編輯:施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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